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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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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注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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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秋月乘兴游松江至垂虹亭登长桥夜泊南岸旦游宁境院因成十绝呈君勉且寄子通 其八〔先秦〕
译文
注释
彤弓弨(chāo)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kuàng)之。钟鼓既设,一朝飨(xiǎng)之。
彤弓:漆成红色的弓,天子用来赏赐有功诸侯。弨:弓弦松弛貌。言:句中助词。藏:珍藏。嘉宾:有功诸侯。中心:内心。贶:《郑笺》:“贶者,欲加恩惠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心贶之’正谓中心善之。一朝:整个上午。飨:用酒食款待宾客。
彤弓弨兮,受言载之。我有嘉宾,中心喜之。钟鼓既设,一朝右之。
载:装在车上。右:通”侑“,劝(酒)。朱熹:“右,劝也,尊也。”
彤弓弨兮,受言櫜(gāo)之。我有嘉宾,中心好之。钟鼓既设,一朝酬(chóu)之。
櫜:装弓的袋,此处指装入弓袋。酬:互相敬酒。
参考资料:
译文注释
彤弓弨(chāo)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kuàng)之。钟鼓既设,一朝飨(xiǎng)之。
红漆雕弓弦松弛,功臣接过珍重藏。我有这些尊贵客,心中实在很欢畅。钟鼓乐器陈列好,一早设宴摆酒飨。
彤弓:漆成红色的弓,天子用来赏赐有功诸侯。弨:弓弦松弛貌。言:句中助词。藏:珍藏。嘉宾:有功诸侯。中心:内心。贶:《郑笺》:“贶者,欲加恩惠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心贶之’正谓中心善之。一朝:整个上午。飨:用酒食款待宾客。
彤弓弨兮,受言载之。我有嘉宾,中心喜之。钟鼓既设,一朝右之。
红漆雕弓弦松弛,功臣接过家中藏。我有这些尊贵客,内心深处实欢畅。钟鼓乐器陈列好,一早设宴劝酒忙。
载:装在车上。右:通”侑“,劝(酒)。朱熹:“右,劝也,尊也。”
彤弓弨兮,受言櫜(gāo)之。我有嘉宾,中心好之。钟鼓既设,一朝酬(chóu)之。
红漆雕弓弦松弛,功臣接过收櫜囊。我有这些尊贵客,内心深处喜洋洋。钟鼓乐器陈列好,一早设宴敬酒忙。
櫜:装弓的袋,此处指装入弓袋。酬:互相敬酒。
参考资料:
赏析
此诗一开头没有从热烈而欢乐的宴会场面人手,而是直接切入有功诸侯接受赏赐的隆重仪式,将读者的注意力一下就集中在诗人所要突出描写的环节上。“彤弓弨兮,受言藏之。”短短两句既写出所赐彤弓的形状和受赏者对弓矢的珍惜,又间接表达了受赏者的无限感激之情。这样开头看起来有些突兀,然而正显示了诗人突出重点的匠心。“我有嘉宾,中心贶之”的“我”代指周天子。按照叙述逻辑,这两句本应居于开头两句之前,诗人安排在开头两句之后,补充说明事情的原委,不仅没有产生句子错位的混乱感觉,而且使全诗显得曲折有致。周天子把自己的臣下称为“嘉宾”,对有功诸侯的宠爱之情溢于言表。“中心”二字含有真心诚意的意思,赏赐诸侯出于真心,可见天子的情真意切。“钟鼓既设,一朝飨之”,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宴会场面充满了热烈欢乐的气氛,表面看是周天子为有功诸侯庆功,实际上是歌颂周天子的文治武功。
第二、三章与第一章意思基本相同,只是在个别字词上作了一下调整,反复吟唱,个别字句的调整一方面避免了简单的重复,给读者造成一种一唱三叹的感觉,不断加强对读者情绪的感染,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细节的变化。如周天子对有功诸侯开始是“中心贶之”,继而“中心喜之”,最后发展到“中心好之”,主人的心理变化仅仅用个别不同的字的调整就衬托了出来。再如宴会场面从“一朝飨之”到“一朝右之”再到“一朝酬之”,个别字词的变化既说明了文武百官循守礼法的秩序,又可以看出热烈的气氛不断升级。全诗三章不涉比兴,纯用赋法,语言简练而准确。虽是歌功颂德,却不显得呆板,叙述跌宕起伏,使全诗透露了一丝灵气。
译文
注释
呦(yōu)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shēng)。吹笙鼓簧(huáng),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háng)。
呦呦:鹿的叫声。苹:藾蒿。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承筐:指奉上礼品。将:送,献。周行: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hāo)。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tiāo),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áo)。
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视:同“示”。恌:同“佻”。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旨:甘美。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qín)。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dān)。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芩:草名,蒿类植物。湛:深厚。
参考资料:
译文注释
呦(yōu)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shēng)。吹笙鼓簧(huáng),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háng)。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艾蒿。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我将奏瑟吹笙宴请宾客。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呦呦:鹿的叫声。苹:藾蒿。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承筐:指奉上礼品。将:送,献。周行: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hāo)。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tiāo),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áo)。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蒿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视:同“示”。恌:同“佻”。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旨:甘美。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qín)。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dān)。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芩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芩:草名,蒿类植物。湛: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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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译文
注释
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 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 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杨子戚 然变容,不言者移时,不笑者竟日。门人怪之,请曰:“羊贱畜,又非夫子之有, 而损言笑者何哉?”杨子不答。(追者之众 一作:追之者众)
竖:未成年的童仆。反:通“返”,返回。戚然:悲伤的样子。怪:以......为怪。
心都子曰:“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学 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唯归同反一,为亡得丧。子长先生之门,习 先生之道,而不达先生之况也,哀哉!”
多方:不能专心致志。杨子之竖追:之:的。杨子:杨朱,战国时卫国人,思想家。党:家族亲属。损:减少。党:亲戚朋友。
译文注释
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 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 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杨子戚 然变容,不言者移时,不笑者竟日。门人怪之,请曰:“羊贱畜,又非夫子之有, 而损言笑者何哉?”杨子不答。(追者之众 一作:追之者众)
杨子的邻人走失了一只羊。那人央请了许多亲戚朋友一道去寻找(丢失的羊),又请杨子的家僮也一同去追捕。杨子说:"唉!走失了一只羊,何必要这么多人去寻找呢?"邻人说:"因为岔路太多了!"杨子的家僮回来后,杨子问:"找到羊了吗?"邻居说:"丢掉了!"杨子问:"怎麼会让羊走失呢?"邻居说:"每条岔路的中间又有岔路,我们不知道要往哪条路走,所以只好回来了。"
竖:未成年的童仆。反:通“返”,返回。戚然:悲伤的样子。怪:以......为怪。
心都子曰:“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学 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唯归同反一,为亡得丧。子长先生之门,习 先生之道,而不达先生之况也,哀哉!”
杨子听了,脸色变得很忧伤,过了些时还不说话,整天闷闷不乐。他的学生觉得很奇怪,便请问杨子说:"羊不过是只贱畜,而且又不是老师的,为什麼为了这事整天都不笑呢?"杨子没有回答他们……心都子就说:"大路因为岔路多了而走失了羊,读书人则因为不能专心一致而葬送了一生。"
多方:不能专心致志。杨子之竖追:之:的。杨子:杨朱,战国时卫国人,思想家。党:家族亲属。损:减少。党:亲戚朋友。
赏析
列子这篇寓言在结构上很有特色,采取了寓言套寓言的复合寓言的方法。羊寓言故事本身从这个寓言引出另两个寓言,一个是心都子讲的三兄弟同学儒术领会却完全不同的寓言,另一个是心都子讲的众多人学泅水近半数人溺死的寓言,最后是心都子的评论。一些寓言选本,对这篇寓言往往只选它的前半部分即歧路亡羊寓言故事本身,而不选从这个故事引出的后两个寓言故事,更不选最后的心都子的评论。但这种节选的做法,并不是很妥当的。因为只从歧路亡羊故事本身,是不能直接领会到,至少是很难领会到这篇寓言的深刻寓意的。
让我们先来分析歧路亡羊故事本身。在这个故事中,杨子的邻居的羊逃跑了,已经有家属亲友等人去追寻,还觉得人不够,又来请求杨子的童仆帮助去追,结果还是没有追到。为什么呢?因为岔路太多,岔路中间又有岔路,不知道该从哪条岔路去追,所以这么多人去追,还是追不到。杨子对这事感触很深,很长时间不言不笑,他的学生问他为什么这样,杨子竟然没回答。
从整篇寓言看,当时杨子没有回答学生们的疑问,是因为杨子对歧路亡羊一事,感触很深,一时难以对学生们解释清楚,需要采取譬喻的形式,特别是寓言这种高级譬喻的形式,才能使学生们明确无误地领会到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寓意,这也就是杨子对歧路亡羊一事所引起的深刻的感受。
这篇寓言最后部分的心都子的一段话“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学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唯归同返一,为亡得丧。”表达了这篇寓言的深刻寓意。“大道以多歧亡羊”一句是对“歧路亡羊”故事本事的概括;“学者以多方丧生”既是对众多人学泅水近半数人溺死故事的概括,又是对三兄弟学儒术领会完全不同故事的概括(这里“丧生”的“生”字,不能够机械地只理解为“生命”,而还要理解为“性”字,当“本性”讲,“丧”生也应当作“丧失本性”。理解前一个故事和后两个故事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就是,前一个“大道以多歧亡羊”故事是用以比喻“学者以多方丧生”的,意思是:求学的人经常改变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就会丧失本性,迷失方向,甚至丧失生命,只有抓住根本的东西、统一的本质的东西不放,才不会误入歧途。寓言中心都子的话“学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曾被西晋人卢谌用为典故,写在他的《给司空刘琨书》中:“盖本同末异,杨失兴哀。”这两句话中“本同末异”是心都子的话“学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的浓缩;“杨朱兴哀”是歧路亡羊故事本身中杨朱听说此事后心里难过,长时间不言不笑的心情概括,毫无疑问,这两句话是出自列子的这篇寓言。有的学者认为不是卢谌这两句话出自《列子》,而是伪作《列子》者,以卢谌的这两句话为素材,并根据这两句话伪造出歧路亡羊的寓言故事。乍一看,卢谌引用《列子》和伪作《列子》者根据卢谌的这两句话敷演成歧路亡羊寓言,两种可能都有。这两种可能互相矛盾。一种是真的,另一种就必定是假的,究竟哪一种是真的,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或当时古书已有比章(伪)作《列子》者用之也”,这是一种“想当然”“也许有”的说法,从古代的文献记载和传世文献看,歧路亡羊故事以及心都子的评论,均仅见于《列子》而不见于他书,如卢谌当时已有此事,也只能是《列子·说符》中记载了歧路亡羊故事和心都子的评论的这一章,但持《列子》伪书说者,却偏偏不甘心承认,说什么也许有别的古书有此章,伪作《列子》者引用了这个故事,这种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没有根据却硬要这样说,只不过是“遁辞知其所穷”罢了。
求学的人经常改变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就会丧失本性,迷失方向,甚至丧失生命,只有抓住根本的东西、统一的本质的东西不放,才不会误入歧途。
从这篇寓言,我们还可以进一步领会到,不仅学习上要紧紧抓住根本的东西,一致的本质的东西,观察和处理一切事物都应该这样。客观事物错综复杂,干什么事情,都必须专一,不能三心二意,见异思迁。如果毫无主见,见到岔路就想另走,那就会歧路亡羊寓言所告诫的那样,到头来是会一无所获甚至会有丧失本性甚至丧失生命的危险的。
由这篇寓言凝炼而成的成语“歧路亡羊”、“多歧亡羊”,比喻因情况复杂多变或用心不专而迷失本性、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一无所成,后果严重。如明马中锡《中山狼传》中说:“然尝闻之,大道以多歧亡羊。”清初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指出:“而诸儒之言,故为纠纷,徒俾歧路亡羊……一字不审,则入迷津。”
告诉人们:在研究一门学问时,要把握方向,注重领会其实质,而不要被各种表象所迷惑。
